通知公告
我校召开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6-27 08:53 点击量: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教学周第18、19周展开,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学风和考风的建设力度,净化考试环境,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6月25日下午和26日上午,教务处分别对全体监考教师、巡考人员、全体辅导员及教务秘书做了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培训动员会。各职能部处中层领导、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务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多俊岗处长主持。

多俊岗处长主持会议
会议部署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对考务组织进行了周密安排,并对学院巡视、教师监考、学生教育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多处长在会上讲到,目前我校考风总体情况良好,但考试作弊现象有反弹趋势,尤其使用现代通讯工具的高科技作弊手段不断翻新,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他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完善监管措施,严格管理程序;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同时,多处长对教师的监考工作也提出了更加细致、明确的要求,要求监考教师在本次考试中要按照四六级考试的规定执行监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监考人员不允许进行私自调换,巡考老师不能同时进行监考工作。二、禁止学生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即视为作弊,并追究相应监考人员责任。三、两证同时具备才能入场,缺一不可(两证是指考试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四、严格执行“两先两后”的操作流程,主要指,先查证,后入场;先提示,后考试。五、仔细认证,特别是对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六、试卷收取问题,即学生离开考场,试卷不能留存在桌面上。七、时间节点问题,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提出了相应的时间节点。
会后,教务处再次下发了考试相关规定,对监考人员的职责和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相应处分进行了重申,要求每一位老师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保证期末考试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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