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改革教学方法 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发布时间:2014-08-19 11:39 点击量:
7月28日,文法学院法学教研组主任袁泉前往河南省经东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四周的实践锻炼。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始建1985年,是河南省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现已成为一家业务全面的律师事务所,这个律师事务所在金融证券、房产建筑、企业改制等法律领域占有领先地位。
此次活动,袁泉参与了两方面实践,一是诉讼类业务,主要以民商诉讼为主,考察事务所诉讼业务经营活动,如前期的业务推广、法律咨询和在诉讼流程中的法律服务提供。二是非诉讼类业务,主要以提供法律咨询,参加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为主,对这个领域的实践,有助于了解事务所的法务推广方式、法务后期维持以及常见的非诉讼类法务的处理方式。

袁泉(左一)
在这次实践中,袁泉首先逐一熟悉了所里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流程。她的具体工作是以民事诉讼为主,大多接触的是离婚诉讼案件和财产分割案件,在这一工作中,袁泉把教学理论应用于实践工作,进一步厘清了这项业务流程。
通过对事务所岗位情况分析,袁泉认为,应用型法律人才不仅应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她感慨道:“随着社会飞速发展,法律事务工作也有了诸多变化和要求,更加重视专业化和规范化,对职业精神的期待值也更高。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强的学科,法学知识的实际运用非常重要,我们在法律教学中需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出应用型法律人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