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试卷保密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16 10:12 点击量:
燕京理工学院试卷保密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学生考试试卷(含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试卷保密工作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命题和审核人员的保密
1.学生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前均属绝密文件,命题教师及考前接触过试卷的所有人员均有责任保守秘密,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
2.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院长审核通过后,命题教师亲自将试卷电子版交学院教务秘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打印和传送试卷。
3.教务秘书接收时要核对试卷版式是否合乎标准,同时认真填写《试卷交付印刷登记表》,注明试卷份数等信息,以便核查。
4.负责收发试卷的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保管好试卷,严防试卷外泄。
二、试卷的交接及运送
1.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登记手续,所有环节须有严密的交接手续和记录。
2. 各学院教务秘书需携带A、B两套试卷打印稿及试卷电子版各一份(试卷用专用U盘拷贝)到教务处办理试卷印刷手续,并填写《试卷印刷登记表》。
3. 教务处专人负责接收试卷,电子版试卷用专用U盘存储保存,纸板试卷存档保存。所有形式的试卷统一存放在专用柜子由专人进行保管。
4. 教务处取得每一份试卷后会及时与印刷厂取得联系,由印刷厂派唯一指定人员过来拷走试卷(一律用加密专用U盘)。
5. 印刷厂在印刷过程中需按《保密法》和学校有关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防试题泄露。
6. 试卷印刷完成后,由印刷厂指定专人负责运送试卷至教务处,教务处立即通知学院专人领取,不得由学生代领或帮助领取。试卷科目和数量必须现场点清,并填写《试卷领取登记表》。试卷不在教务处留存。
7. 学院将试卷领回后,统一存放在学院办公室保密柜,由专人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接触、翻阅。
8.在考试当天由任课教师将试卷按考场分装、密封,不得由学生等无关人员帮忙。主监考老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不得托人领取或捎带。
三、附则
1.凡本人有亲属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和教师,须主动提出回避,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教学主管部门说明情况,主动回避命题、试卷印刷、交接保管及其他与试卷有直接接触的工作。教学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回避。
2.如发生试卷遗失、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燕京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