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父母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14:53 点击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按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 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学生父母信息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填报时间:2月27日至3月5日
二、需要填报学生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休学及保留学籍等具有我校学籍但不在校的学生,学生所在学院要做好告知工作。
是否填报父母信息,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填报。
三、填报方式
由学生本人网上登陆教务系统填报本人监护人信息(进入教务系统后,依次进入我的桌面、监护人信息填写板块进行填写),在网页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送审。
学生填写的监护人信息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本人在线上填报提交信息后,由学校统一向教育部学信网上传监护人信息。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深入学习领会本通知以及上级机关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附后),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由学生本人登陆学校教务系统,在线及时完成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上传等工作。
燕京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