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3 13:49 点击量:
教材是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建设。为做好教材建设工作,保证教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教材建设规划
1.对于公共基础课程的教材建设,要以我校为主,走强强联合的路子。争取建设一批在国内高校有影响、能得到认同和使用的优秀教材。
2.对于基础平台课程、学科平台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要与我校重点、优势学科建设相结合,与我校品牌专业的建设相适应,建设一批在国内高校得到广泛认同和使用的优秀教材。
二、教材编写原则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来阐述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基本规律,并能结合科技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没有政治性错误。
2.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恰当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更新教材内容,使之与本门学科的发展相适应。在选用资料时,应注意其典型性和普遍性;在对资料进行分析时,应作出科学、系统的概括,而不要简单地堆砌。
3.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近年来教育改革和教材编写的实践经验,以人才培养目标和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体现教学改革研究的最新成果,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4.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精选内容,恰当地掌握好深度和广度。要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详略得当,举一反三,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最需要的知识学到,并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5.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适当地介绍重要的比较成熟的不同学派的学术观点,以利于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6.编写校内自编讲义(含讲义、习题册、实验、实习指导书等)的目的是解决教材的有无问题并为正式出版教材奠定基础。编写校内自编讲义的前提是课程已经列入培养计划,但无先进适用的教材。
三、教材编写要求
1.在设计教材的体系结构时,应注意到全书格调一致,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教材必须附有例题、习题或思考题,一般还要附有习题答案。
2.要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进程。鼓励并支持开发各类CAI课件及多媒体电子教材,把教材建设现代化的程度作为教材评审的一个基本要素,为进一步推广远程教育奠定教材建设的基础。
3.要保证内容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概念的说明、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例题的演算、数据和图表的引用以及各种现象的描述等,都必须准确无误。计量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必要时可同时注明其它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符号要符合国家现行的统一规定和国际上的通用性,并注意全书统一。引用的重要资料要注明出处,书后应附有主要参考文献。
4.注意保守国家机密。教材的内容一般应取材于公开出版物。引用内部资料或反映国内先进的科学技术成就和科研成果时,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和所有人的同意。
5.为保证教材能够顺利修订再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款,对于由我校组织编写、出版的教材(含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规划教材),其著作权的一部分归学校所有,在保护作者的相应权益的前提下,教材的再版、更换作者等事宜,由学校及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决定。
6.编写校内自编讲义(含讲义、习题册、实验、实习指导书等),应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填写《燕京理工学院自编讲义编写申请表》,相应二级学院根据本门课程的开出情况、本门课程所用教材情况及任课教师的有关情况,签署意见,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讨论、确认,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制定出下一学期校内自编讲义的印刷和使用计划,并向相关二级学院下达校内自编讲义的编写任务和要求。讲义编写完成后,交教务处统一印制、发行。未尽事宜由相关二级学院与教务处协商解决。
四、教材编审程序
为了加强教材编审工作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教材建设程序,使编者明确教材编写每一阶段要进行的工作及对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也为各二级学院合理地安排教学、科研任务提供方便。
1.拟定教材编写大纲:主编人负责召集各参编人,编写内容和课时要以最新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教学计划及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确定各章节的内容范围、深度、难点、重点及学时分配等,拟出教材编写大纲,并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涉及面较广的教材,应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召开会议,审定教材编写大纲。
2.确定分工,拟定进度:主编人根据参编人的业务特长进行分工,并协商拟定编写进度。
3.教材的编写:编者应严格按照“教材编写大纲”和“教材编写原则”的要求进行编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和字数。要确保教材的编写进度。
4.统稿:参编人初稿完成后,应及时送交主编人。主编人对稿件应作全面审阅、整理、修改,必要时可返还参编人修改。
5.审稿:教材的审稿工作可按以下两种形式进行:
(1) 重点教材及规划教材的审稿应以召开教材审稿会的形式进行。审稿人必须是熟悉本门课程,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教师(至少有一位为校外人员)。主编人应在召开教材审稿会前一个半月将教材稿件复印后与会议通知一并寄给审稿人员。审稿人员应本着对教材质量负责的精神,认真阅读教材稿件,按“教材编写大纲”和“教材编写原则”的要求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2)非重点、规划外教材的审稿一般不召开教材审稿会议,而由主编人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依照“教材编写大纲”和“教材编写原则”的要求进行审稿、讨论,写出审稿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6.修改稿件:编者应认真听取审稿人员的意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按要求抄稿、绘制底图,送交主编人。
7.再统稿:主编人要对全书负责,有权对教材内容进行修改,再统稿时对全书的文字、语气、格式、符号等应加以统一,避免全书格调不一致。
主编人对书稿进行全面整理后,要写出前言,编排目录,并将各章底图及照片按顺序分装在图袋中(切不可贴在稿面上)。稿件达到“齐、清、定”标准后交出版社。
8.校内自编讲义(含讲义、练习册、实验、实习指导书等)应参照以上编审程序进行。为提高校内自编讲义的质量,在印刷教材之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编辑加工。编校人员要本着对讲义质量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校,努力使校内自编讲义接近或达到正式出版教材的水平。
五、教材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
1.教材的选题审批:国家及各有关部委的规划教材、重点教材一般每5年申报一次,由学校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申报;其它出版教材的申报首先由教研室提出申请,院讨论、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2.教材的选题及主编人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教材的选题:对应的课程的内容比较成熟,选题体现专业、学科的特点,具有明显的特色;已有讲义并使用两次以上,效果较好;新专业教学需要;课程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需要。
(2)教材的主编人:从事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本学科或专业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实行主编责任制:主编人要对全书的编写、统稿、修改、出版负有全责。在教材的编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组织编写人员学习“教材编写原则”等有关文件,讨论并确定有关教材内容。
(2)根据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提出“教材编写大纲”及编写进度。
(3)对参编人员编写的书稿有修改权。主编人应虚心听取参编人的意见,当参编人与主编意见不能统一时,应以主编人的意见为准。
(4)经常与学校、责任编辑联系,通报编写情况。
(5)做好书稿发行前的定稿和勘校工作。教材编审人员要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对教材质量的评论意见。
4.教材的登记展示:凡是由我校教师主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等,在教材出版年度内,最迟不超过半年,编者要填写《燕京理工学院自编教材备案表》,并附教材一套到教务处办理出版教材登记手续,以便在校园网上发布、展示,供校内外选用。
5.教材的选用审批以《燕京理工学院教材订购及发放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准。
六、附则
1. 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表1:《燕京理工学院自编讲义编写申请表》
附表2:《燕京理工学院自编教材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