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更正姓名、身份证号所需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1-04-19 15:09 点击量:
关于更正姓名、身份证号所需材料及流程
学生学籍信息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中信息为准。如果确与本人信息有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学处[2009]47号要求,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交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备案后,再由学校教务处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修改。
所需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主管人员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
2、高考报名表(带照片)。
3、户籍部门可出具的的户籍更改证明。
4、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
5、提供材料时间: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12月15前。
相关流程:
1、学生本人准备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写一份更改信息申请书,并填写学生更改信息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生持审批表,经辅导员、所在学院领导审批后,将审批表、更改信息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起于规定时间前交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审批合格后统一报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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