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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1-10-12 09:12 点击量:
关于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先进个人的公示
经过校内评选,我校决定选送教务处李飞同志、信息院邵芬红同志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冀教学〔2011〕17号)要求,公示如下:
姓名 |
所在部门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从事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年限 |
李飞 |
教务处 |
党员 |
1983.2 |
3 |
邵芬红 |
信息院 |
党员 |
1985.2 |
4 |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10月12日—10月14日,凡对我校选送上述同志参评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教务处3380139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教务处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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